一、依教育部111年3月21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12600886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,實施有效美感教學,涵養學生美感經驗,特規劃旨揭計畫,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課程發展階段(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)
1、預計甄選20間藝文場館與學校共同發展體驗課程。
2、種子學校及藝文場館(含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)合作,共同發展體驗課程。
3、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擔任輔導角色,提供專業諮詢建議,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,上傳至藝拍即合網站媒合系統。
4、補助藝文場館辦理教師增能研習或工作坊等教育推廣活動,提升教師運用場館資源及發展美感體驗課程之能力。
5、鼓勵前期種子學校(如附件)持續精進修整體驗課程,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。
(二)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(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)
1、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,或轉化為適 合學生生活、學習經驗之課程,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,相關體驗課程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(網址: http://1872.arte.gov.tw/index.aspx)/藝文體驗教育專區下載。
2、請有意願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於111年4月8日(星期 五)至4月25日(星期一)前,至「藝拍即合」網站進行線上申請,並排優先順序。
3、本局另依教育部通知之最終受補助學校名單,函知各校提報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,經核定後撥付經費予參與學校。
4、本階段併入本市藝術與美感深耕教育計畫辦理。
三、檢附旨揭計畫1份供參。